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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是多久

2024.01.04 100人閱讀
導讀:法律客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交通案件一般多久處理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為一個月左右,首先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十個工作日左右進行責任認定,然后在確定各方責任之后的五個工作日需要制定認定書,然后事故當事人在拿到認定書后的十日內需要完成賠償的相關事宜。

交通事故一般幾天處理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處理 的結案時間需要看案情的復雜程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 交通事故 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有異議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證據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案件一般多久處理

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為一個月左右,首先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十個工作日左右進行責任認定,然后在確定各方責任之后的五個工作日需要制定認定書,然后事故當事人在拿到認定書后的十日內需要完成賠償的相關事宜。

一、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多長時間?

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為一個月左右,具體的時間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事故發生之后,若是并不需要交通管理部門介入處理的,一般在事故發生時,就會完成賠償相關問題的協商。如實事故比較嚴重的,此時一般都是需要先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之后,才能確定誰是賠償主體,此時才能由受害者提出賠償請求。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處理有效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效是一至三個月。在實踐中,處理交通事故的時效一般為一至三個月,具體時間以事故的具體情況為準。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作而言,一般應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完畢。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要多久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標準,具體如下:

1、輕微事故5日內;

2、一般事故15日內;

3、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什么材料

1、當事人的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來歷證明、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傷害事故前收入證明;

3、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交通事故幾天處理完成

1.交通事故要處理幾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勘驗、檢查,應當自調查交通事故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證明。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自收到交通事故證明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調解從喪事辦結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從治療結束或者傷殘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損失確定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期限為10日。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止書,發送給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下事故的詳細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應當對車輛、物品的損失進行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公安機關應當指定事故所有人或者主要責任人先行支付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害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做出責任認定。不滿15天后,向上級事故部門(辦公室)申請重新鑒定。

6.事故雙方當事人的一至二名代表應當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公室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自確認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日。帶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受傷后,從治療結束或傷殘調解開始,為期30天。帶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明等。、重度殘疾人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贍養證明。

9.死亡的,從確定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日。家屬攜帶各種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贍養證明、家屬證明等證明材料。家庭成員不能參與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書面文件。

11.調解期滿,經第二次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止調解。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是不一樣的,對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十天之內就會處理完畢,但是對于重大的交通事故,這種情況的處理需要很長時間,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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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八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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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時間

交通事故一般處理時間為10天。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是一般為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處理完畢,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逃逸行為的,為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處理完畢;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處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一般應為10日。

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包括勘查現場、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對賠償爭議進行調解等。

交通事故理賠流程是什么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聯系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人員到場之后會進行定損;

3、攜帶要求的資料直接到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綜上所述,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間是多久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間是一般是一個月左右。

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若是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會組織各方當事人賠償調解,調解成功的,公安機關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后,才會結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一般處理時間多長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間期限一般為十日。如果屬于 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 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 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 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 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 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是十天。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將會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好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全責賠償標準

1、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受害人的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2、如果構成殘疾的,還應當根據傷殘等級的情況,賠償相應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3、如果經交強險賠償后尚有不足的,對于不足部分,則可由承保肇事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進行賠償,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賠償。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多長時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事故處理時間一般多久

事故處理時間一般是10天。

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是一般為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處理完畢,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逃逸行為的,為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處理完畢;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處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程序如下:

1、及時報案。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迅速調度其理賠人員查勘事故。對損壞的車輛和財產按規定核定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有人員受傷的,應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治療;

4、調解結案。財產損失金額確定后,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門調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后,事故雙方由交警部門根據法律法規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后結案;

5、遞交索賠。調解結案后,被保險人應及時將事故索賠材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6、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及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后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后結案。

發生事故后的處理流程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好事發第一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向保險公司報案;

3、拿著車輛出險登記表去找理賠部進行定損,并確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

4、修車;

5、遞交單證到保險公司;

6、領賠款。

綜上所述,駕駛機動車需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避免疲勞駕駛和注意車輛維護,這樣才能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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